Vinchent的博客

失去兽性,失去很多;失去人性,失去一切。

我爸总爱说“自古以来”和“存在即合理”,这表面的“归纳法”面纱下其实有更加深层的问题,那就是混淆了“是”与“应当”,也就是“实然”与“应然”。今天就继续借着《何为良好生活》掰扯一下这两个概念。

“自古以来”描述的是一个实然问题,也就是说是一个事实。比如,太阳昨天从东边升起,十年前从东边生气,“自古以来”都从东方升起。所以我们可以推知明天它还会从东边升起。

因为“自古以来”太阳都从东边升起,所以它还是会从东边升起。

这个结论可以挑战吗?当然可以,归纳推理不是逻辑上可靠的推理,但是无论如何,这依然是对于“事实”也就是“实然”问题的讨论。

换一个题目,“自古以来”都是男人主宰世界,所以男人还会继续主宰世界!

自古以来是男人主宰世界,这是一个“事实”。或许不是一个事实,但是它是一种对事实的描述。这个描述是可以经受挑战的,或许你可以之处在某一个非常长的历史时期,都是女人在主宰世界,那么这个事实就被推倒了。

不过假设我们接受这个前提,再来看结论:所以男人还继续主宰世界。这里的「会」可以翻译成will be,也就是一种对于未来状态的描述。这是一种基于过往事实的无情推理,就像太阳照常升起一样。

从一个事实描述得出另一个事实假设的推理,这是归纳。归纳是可以证伪的,只需要明天起来看一眼就知道。

可是,如果我们替换一个字,变成这个样子:“自古以来”都是男人主宰世界,所以男人还「该」继续主宰世界! 前半句依然是一个事实描述,但是后半句不再是一个对未来事实的预设了,而变成了一个价值判断

这个推理忽视了一个隐含的条件,就是自古以来男人主宰世界的这个事实为男人主宰世界赋予了合法性

我们是否能够以及怎样能够从物事之所是推导出应当怎样做?这个“是与应当问题”被称作伦理学中的休谟问题。(第三章第一节)

那么问题就来了,是不是因为自古以来事实如此,就证明事实还必须且应该这样继续下去呢?

这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也恰恰如此,“自古而来”并不是「理所应当」。

理解了这个道理,我们再来看“存在即合理”,当我们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必须要多问一句,它究竟合的是什么理

一切社会上肮脏的事件,都是「存在」,如果我们不搞清楚他们背后合的是什么理,而是终止在用实然掩盖应然上,那么问题就无法得到真正改善。说到底,在那样的语境下,只有维持现状才是正确的。即便这本身也是一个价值判断。

接下来是跪在陈嘉映老师面前的时间,陈嘉映老师提出:“自然而然的存在,理所当然的存在,是实然与应然未分之处”,这一段文字我都摘录如下:

应然不限于道德上应当,也不限于我们应当,物事本身也有应然——钥匙应当在大衣兜里,河水不应当这么深呀。应当大致相当于按道理说。道理来自现实,现实包含“应当”。事情按常理发生,事情“自然而然”发生,意味着事情不仅如此,而且应当如此——所是是其应是,what is as it should be。水往低处流,这是事实,也是应然。自然状态是实然与应然的和合处,甚至要说,自然而然的存在,理所当然的存在,是实然与应然未分之处。(第三章第三节)

也就是说,自然状态下,我们是不过问实然和应然的分别的。比如,红灯停绿灯行,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我们不会去细细考究大家都这么做的原因——指导有一个人闯红灯了,这是怎么回事?事实和道理在此处分离了,我们就想要探究这个人闯红灯的原因,而这个原因必须是和其他的道理不相冲突的。这就回到了这一章真正的主题。

其实第三章一整章的内容都是在讨论伦理学讨论问题时可能遇到的质疑,以及对这些质疑的回应,首当其冲的就是伦理学讨论的到底是实然问题还是应然问题,如果是应然问题,那如何不沦落为道德说教?结论是:伦理学恰恰是处在这中间的学问,它研究的是看法和态度怎样相合。但是针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未必足够有趣,我依然摘录一段陈嘉映老师对于这个问题的回应,作为对自己的提醒:

物理世界里,实然与应然的不合总是表面的,物理学的基本信念是:通过更深入的研究,通过理论的变形,一切不合理论的例外最终会合乎理论,从而得到适当的解释。而在伦理生活中,实然与应然的和合另有一层意义:实然和应然在典范那里和合,在典范那里,实然展示了应然。这种更深的和合是通过努力达到的,不经这种努力,实然与应然不是表面上分张,而是真实地分张:实然不副应然。这种分张不是通过解释消除的,而是通过实践中的努力消除的。(第三章第三节)

这一段我读了五遍才懂,看不懂就记住这句金句吧:“我们努力过上一种“道德的生活”,不是因为应然世界始终应当压倒实然的世界,而在于“道德上的应然”是生活中的深层道理,道德性给予生存以深度。(第三章第三节)”

今天继续昨天关于功利主义的讨论,还是以问题的形式呈现我的笔记。今天主要讨论的问题是利己和利他。

Q6. 追求自利怎么就推导到追求全人类的最大幸福了???

功利主义基于“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这样的预设,推导到最好的行为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行为。这是功利主义的指导意义所在,也就是说,在我们去做行为选择的时候,我们扪心自问:“我想不想追求自己的利益?”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们就应该做出有利于全人类幸福总量的行为。

这个推理过程有两种解答:一种是被动的,人不服从这一条选择就会付出代价,比如法律的惩罚,权衡一下可能遭受的痛苦和可能的得利,最终还是选择合理的行为。但问题是,很多时候违法的成本就是很低,精确计算下的违法,就可以精准获利。这样证明,基于追求自利,并不可以推导到我们应该做出对大家有利的行为。

另一种解答是主动的,也就是说,利己其实和有利于人类整体是一致的,我们做有利于人类的事情,最终是利己的。可问题是如果把二者等同,那么作何选择似乎也没有分别了,因为利他能利己,那利己为何不能利他?既然利己是目标,那么直接利己就好了,何必选择一个迂回的道路?

所以,其实从个人的自利行为,很难推导出为全人类谋福利的行为。只不过,如陈嘉映老师所言:

功效主义的逻辑并不是要从自利动机演绎出利他动机,而是要从那里演绎出利他的“客观效果”,既然功效主义是后果论的,这种利他效果就为行为提供了达尔文所说的道德标准。(第二章第五节)

解释一下,就是说追求自利带来了做出利他行为的事实,但自利本身并不为利他提供一个“应该”的解释,这里涉及到关于实然和应然的思辨,我们明天再说。那么接下来需要思考的就是:基于自利的前提,利他行为如何成为可能?

Q7. 哪一只手才是真的“看不见”?

对于上面问题的一个巧妙解释来自于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道理很简单,商人注重客户的利益,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当然是为了给自己牟利,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经济活动让所有人的幸福程度都提升了。所以,自利的前提,经由市场交换这一只“看不见的手”,达成了利他的事实。似乎我们上面的问题就此得证了。

可实事没有那么简单。

这只“看不见的手”可谓是众所周知,但是随着经济学的发展和势力逐渐坐大,这只“看不见的手”反而成为了显学,而另一只手,本来显而易见的那只手,却慢慢在我们的讨论和观念中消失不见了。

试想如果商人单纯的从利己的角度出发,那么他完全有动机以次充好,甚至和其他商人达成一种默契,共同赚取更多的利益,而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要不然每年的315晚会也不用办了。所以说,光有这一只“看不见的手”是不够的,恰巧亚当斯密还写过另外一本他自己更加重视的著作《道德情操论》,说的就是这另外一只手——人本性中的道德原则

可是,如果我们认为是自私自利加上人性的善意原则,共同造成了全人类幸福的提升的结果,那么功利主义的推理本身也就站不住脚了。

Q8. 功利主义就这样破产了嘛?

还没有。道金斯带着他《自私的基因》出场了,他从基因的角度提出了互惠利己说,也就是说,利己之心本身就能产生利他的后果,并不需要像上一个问题的讨论那样引入道德原则。

互惠利己说大体上的意思就是利他只是表面现象,隐藏在这些表面现象之下的深层动机实际上是自私,是基因为了繁衍而做出的利己选择。但是道金斯的理论并不能解释很多“不利己的行为”,比如自杀式袭击,它可能出于一种信仰,但是这种信仰本身又是怎么产生的呢?

Q9. 恻隐之心、仁爱之心、宗教信仰,这些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被视作派生的东西而不是原始现象?

这个问题是陈嘉映老师在文章中直接提出的疑问,我也就直接引用下来。假设我们退一步,提到的这些都是由于自利所导致的派生现象,那么我们依然需要解答很多其他的问题,比如“过度的自私”,我们生活中有很多过度残暴的行为,砍一刀不行要砍十几刀,自私的基因该如何解释这种不必要的邪恶和残暴呢?

而事实上,伦理学讨论的问题更加广阔,它不仅仅讨论人的自私和合作,还需要面对人的贪婪、阴险、专制者的残暴等等复杂的行为,这一些方面,如果全然交给社会生物学和博弈论来解释,未免感到捉襟见肘。终有一刻,我们需要面对世界的复杂。

Q10. 只讨论科学就行了吗?

面对世界的复杂,首先是认清科学的局限:科学只能揭示机制意义上的原因,在做机制的解释上,无所谓道德或不道德,但是:

巴勒斯坦青年身缚炸药闯进平民人群之中,这是利他还是自利?是英勇就义还是滥杀无辜?无论你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它都不是一个科学问题。要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需要查看的不是基因,而是我们的文化传统,我们的正义观念,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历史,他们双方对这段历史的经验和感受,等等。这些,都要求我们在有别于科学的另一个层面上思考。生理—心理学当然可以研究体液变化怎样带来情绪的改变,但这类研究无论如何也不能否定:你的愤怒是他的欺骗带来的。(第二章第8节)

写到第二天就颇为为难,陈嘉映老师的伦理论的太好,环环相扣。若是把他说的东西截出来由我自己说一遍,那实在是浪费读者的时间——去读陈嘉映老师写的东西就好了。今天的领读,我打算把自己读来那拍案叫绝的体验以十个问题来呈现,今天先讨论前五个问题。

不过开始之前,依然要简单描述一下今天的主题——功利主义。它是伦理学里如基石般的理论,他的大前提就是: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由此引发出去,功利主义认为:最重要的不是这一个人或那一个人的幸福,而是人类幸福总量。功效何如,要以是否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来衡量,为此,一个人很可能要放弃点儿自己的幸福。这么一来,这种理论不是主张人应当自私自利,反倒是主张利他。(第二章第二节)

相比于“功利主义”,陈嘉映老师更青睐“功效主义”这个提法,因为功利这个词已经自带了负面立场。他的考虑或许在写作的年代还有几分道理,可是放到今天,我认为纯属多余了,“功利主义”几乎已经成为一个中性词了。这或许得感谢各大知识平台的普及教育,又或许就是社会的状态发生了变化。总之,我在接下来都会使用功利主义这个提法。

Q1. 我是个坚持原则的人,不论这件事情是利己还是利他,我只按照自己的原则行事,这样有什么不好?

首先站在功利主义反面的就是道义论,它注重行为的动机,而不是结果,也就是说,无论结果怎样,我良心无愧——这里无愧的原因是,我顺从了某一种道德准则,而在这个道德准则之下,我的行为是「正确的」。

“从功效出发,多是冷静的,但易失于计较;从道义出发,则多带强烈的感情(第二章第一节)。”这种强烈的感情却常常失于理智,我们容易被一个大原则包裹,把自己认可的东西“上升到道义的高度,发展为狂热”。

这种狂热的现象并不少见,在当今的互联网舆论环境下,我们经常看到喊口号的狂热分子,他们奉行的就是这样一套主义,而缺乏对它本身的反思。

Q2. 和人类总体的幸福相比,我的幸福还重要吗?

这是功利主义面临的主要批评之一,它偏重于总体,而忽视个体的权利。我们是否能为了增加人类总体的幸福而不顾少数人的幸福呢?这种借由整体来压迫个人的理论需要我们时刻的警醒,如果可以因为人类总体的幸福,而忽视个体的权利,那么结局可能并不会向我们想象的那样美好。“我们的确关心社会的总福利,但同时也必须关心是哪些人获得了这些福利,以及他们怎么获得这些福利。除了最大幸福之外,至少还必须引进权利、合理性、合法性等等。(第二章第二节)

Q3. 我爱吃苹果比你爱吃梨更多吗?

功利主义主张人类总体幸福的最大化,可是人类总体的幸福该如何测量呢?快乐是不同质的,自然无法折算,我爱吃苹果的程度怎么和你爱吃梨的程度来做比较呢?

倒也不是不可以,我们可以比较各自愿意为吃苹果和吃梨付出多少代价(金钱)。

Q4. 所以一切问题都是经济学问题?

我们需要警惕“经济学帝国主义”,经济学没有错,经济学对于社会生活方式的简化是经济学的研究方式,是它的“工作假设”,而不是经济学的结论。我们当然可以把社会生活以一种交易的方式进行呈现,但是我们依然要记得这只是一种“简化”,所消减掉的恰恰就是让我们人之为人,或许更为重要的东西——我们或可称之为“人性”。

伦理学之所以成为一门值得讨论的学问,就是因为我们分明发现,在经济计算之外,还有其他的因素在发生影响,在共同定义我们的生存。

Q5.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所以“赠”也是一种“买”咯?

这关涉我们是否应该扩大解释“利益”这个概念。狭义的利益单指经济利益,在讨论经济利益的时候,我们一般把名声、满足感等等都区别开来。但是广义的看,这些东西的增损也是增损。

只不过,如果我们把利益、兴趣爱好、感情、名声、体验等等都归笼到广义的利益底下,然后得出结论,说人生无非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虽说也说得过去,但是毕竟没有什么意义。因为这个论断并不能切中当这些条件产生矛盾时我们该如何做出选择的关键问题,而是打了一个马虎眼。

当我们谈及利益的时候,注重的是他的可比较、可思虑和可计算的特点,但如果不警惕这样的简化,而扩张地看待“利益最大化”那么,我们对现实的理解力可能也会因此下降。

这本书名为《何为良好生活》,它还有一个副标题,叫做“行之于途而应于心”。这样的书名很容易让人把它当作一本说教的鸡汤书。我们想象作者在书中告诉我们什么是良好的生活,我们该如何做才能达到这样的良好生活。毕竟谁不想过上好生活呢?

可是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赫然是《伦理与伦理学》,心一下就凉了半截,果然还是标题党啊!明明是一本讲伦理学的书嘛,肯定是枯燥乏味!有这空不如读《鬼谷子》《羊皮卷》之类的书去了!

且慢,我们不妨再好好回到这本书的标题——何为良好生活。对啊,何为良好生活呢?当我们想要成功,达成某项目的的时候,这项目的需要清晰,比如考上清华大学。可是如果目标是考上好大学,那旁人势必要多问一句:“多好的大学是好大学”呢?

这个问题并不好答,我们一下子就能想到这得看情况。如果一个孩子生在一个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那么他可能能够考上二本就已经非常不易,超越了身边的绝大多数同学;可如果这个孩子是在一所重点大学的重点班,那么只考上二本可能是彻彻底底的失败,清华北大才是“好”学校。

“良好生活”也是一样,究竟什么是良好生活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吗?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这个答复,如同“看情况”,都是一个相对主义的答案。也就是说,它并没有真正着手给出一个定义,而是回避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得到一个相对的答案总是容易的,但是它并不能对于问题的讨论起到任何建设性的作用。

而真正要建设性地讨论这个问题,就得首先抛弃这种形如放弃思考的相对思维,而采取一种积极主动的定义方式来定义命题。

哲学,在我看来就是这样的一门学问,它把我们生活中的一个个概念提取出来,加以定义和讨论。而就伦理学而言,狭义地说,就是在定义“良好生活”——所以这本书的书名是颇为恰当的,一本讨论伦理学的书,就是一本讨论「何为良好生活」的书。

我们讨论了《何为良好生活》这本书的书名,也提到了这本书的主要话题,也就是“伦理学”。提到“伦理”,不得不提的就是“道德”,到底什么是伦理,什么是道德,区分的方法很多。陈嘉映老师在书中如此写道:

在说到伦理的时候,我们更多联系于特定的社会形态,而不同社会有个殊的伦理关系和伦理规范,而说到道德,我们倾向于把某些伦理规范从个殊的伦理关系中抽离出来,把道德视作某种独立的、普遍的东西。——第一章第二节

这提醒我们,在讨论伦理的时候,是不能脱离具体情境的。关于伦理的讨论,会有很多条件的限制,它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则。

可是我刚刚也提到了,我们不应该在伦理讨论中陷入相对主义。这表明,伦理学在针对具体情境和具体问题讨论的时候,同时也需要抽象出一些普遍的理论模型。

何为良好生活,首先讨论的是我该怎样生活,但是讨论我该怎样生活总离不开讨论更加抽象的人该怎样生活这样的一般问题。我们的行为和选择,总是在和他人相互映照的过程中才凸显出不同和意义。可是我们有要记得,对于人该怎样生活的讨论,不能直接成为一种道德说教。

最后以原书第一章的最后一节作为第一天领读的收尾:

伦理学,或伦理领域中的穷理,有什么用?“伦理学教人为善”之类的回答未免过于急切地看待伦理学的“用处”。穷理是文字时代/理性时代的一般需求,往往,与其问“伦理学有什么用”,不如问“穷理是怎么来的”。理性时代人凡事要明个道理,德性重要,我们就想弄清楚德性之理。勇敢本来是天生的美德,但到孔子、孟子那里,到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把勇敢与知联系到一起却是自然而然之事——勇不同于鲁莽灭裂,因为勇连结于知畏知怕。若我们坚持用“有什么用”来追问伦理学,那我会说:理知是文字时代人领会世界及自我领会的一个有机部分,而种种德性必伸入理知,从而形成“理性人”的新型人格。——第一章第八节

我没有把握、没有信心,也没有能力来做这样一件事情,但是还是想尝试一下。


还有一个月就到读书节了。去年我在城邦领读了《常识与通识》,那是一段令人难忘的时光,今年我还想把这个优良传统继续下来。正式的领读明天开始,今天只是一个序幕,说一下我的领读计划。

必须要承认,说是领读,但是真的会有人跟读吗?理智告诉我不要对此么期待。读说到底,是用一个他者的视角,带领自己来阅读。如果竟然有人加入了进来,那么就互相勉励。

领读的主题我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挑战一下自己,且定为「与哲学家陈嘉映的对话」。陈嘉映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老师,他被敬称作“中国最接近哲学家的人”,按照新出的书的宣传,可能“最接近”也省去了,他干脆就是一位哲学家。

这一次关于哲学的领读计划,我将从 《何为良好生活》 出发,哲学和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借由这本书,我们可以一起思考自己应该过一种怎样的生活。接下来阅读的是 《说理》 ,回到哲学本身,来思考哲学及其呈现的方式。第三本书是 《哲学·科学·常识》 ,哲学和科学究竟是怎样的关系,科学当道的时代,哲学是不是已经死了?这是我们需要借由这本书的阅读需要思考的问题。

在读完这三本书之后,就来到 《走出唯一真理观》 这一本文章的合集。作为一本合集,里面的内容不免散乱,不成体系,不过有了前面三本书的内容打底,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否会产生新的体验呢?如果说《走出唯一真理观》是一个中场休息。那么下半时的重头戏就是 《维特根斯坦读本》《<存在与时间>读本》 ,这两本书是从陈嘉映走出来,走到更加深入的哲学领域。

这是一个非常有野心的阅读计划,光是写到这里,我心里都直突突。尤其是《<存在与时间>读本》,我从来没能读到过15%以后……

领读从明天开始,不知道何时结束。希望你的参与,即便不参与,也希望你能见证我做完这么一件“伟大”的事情。

每一年,我都想搞一个大新闻。2019年我翻译了贝佐斯的致股东信,2020年我做了《常识与通识》的领读,2021年,我希望完成「与哲学家陈嘉映的对话」。

自己理想的状态大约是可以自由地阅读和写作。我的写作不是为了任何他人,而是关照自己的内心,是自己阅读体验的一种外化。当然我希望我写的东西能够被人看见,甚至被人认可,能够产生共鸣。

“用户思维”是一种霸道的态度,一个产品,用来满足客户的需求,而客户的需求,是借由产品来创造的。人有痛点爽点,让痛不再痛,爽愈发爽,这是产品。它之所以是霸道的,因为它在冥冥之中规划了一条路径,这一条路通向「我定义的」幸福。作为用户,你当然可以不认同,但是并没有太多的选择,你不走向「我定义的」幸福,就走向「他定义的」幸福,这都是“消费”。

排除掉用户思维的产出(我无法再称之为“产品”)不是这样的一种“消费对象”,它是私人的,需要理解、体悟、共情,它不是客体对主体的迎合,而需要主体主动地去关注和投入,它不是手段和路径,而本身就是目的。

我无法把自己做成产品来向世人售卖,这是我的错,而我在这里决无谦虚,因为商品的社会里,你不在货架上,就在垃圾堆。只有孩子和拾荒者会对垃圾堆感兴趣。

当我们在思考一个东西有没有价值的时候,就会自然地借由一种通货来把价值转换为一个价格来衡量。比如一篇小说的价值,一首诗的价值。无论这个通货是钱币,还是一种情感体验的强烈程度。

我青睐一种无价值的产出方式。当然,实际上我的文字价值几何,将由作为读者的我自己和读者们来衡量。所谓“无价值”的产出方式,是不以揣测受众需要什么的方式来表达。

这不意味着采取一种拒绝公众语境的“私人语言”,讲述“私人故事”。事实上,我愿意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使自己的表达更加容易被理解。但不是被接受。

教育,或者是一种作为说服的表达,是“商品化”的表达,它不仅要被理解,还要被接受。被接受和吸纳,造就了一次成功的传播。所有的软文、文案、号召、文宣以及教学等等都具有这样的「目的」。

但是我所说的“无价值的产出方式”不是这样,它是私人化的表达,不具目的性,是为了交流而表达,为了达成一种理解,而不是一种引导或者迎合。它含有更少的价值评断,即便是具有价值评断,那也是私人化的评断,而不需要对读者或观众构成外在的道德压力和强迫选择。最终,一个故事,一种推理过程,抑或是一种看待问题的视角,能够被别人所倾听和理解,就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

这种写作注定没有一个好销路。如果想要把这样的文字售卖出去,就需要更换一个思维方式,需要强调这些文字能够给人的启发,以及为人带来的价值。它又流通回了那个商业的社会,而不至于待在垃圾堆。

一个理想主义者也总需要面对这样现实的问题,如果不把自己摆上货架,那就不会受到关注,自然谈不上被人理解。好在感谢商业分工,能够让理想主义者继续这样“无价值的产出”,然后让那些现实主义者把这些东西好好卖出去。

于是又回到那个老的循环,如果你没有提供可被发现的价值,谁又会把你包装之后售卖出去……当我选择一种“无价值的产出方式”的时候,就注定要接受它“无价值”的结果。但是我可以做到的是,在保持作品本身的纯洁之外,选择更好的传播渠道和方式,来把内容传播出去,所以也不算什么都不可做,只是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心态已经完全不在创作的那个状态里了。

巴黎的疯马秀、红磨坊和丽都三个都是非常有名的脱衣舞秀,我看过前两个,风格各有不同。

红磨坊一桌一桌坐得很挤,们品包一顿晚饭,全场人一起吃,除了二楼台座,价高,可以点菜,其余的看当日提供的是什么。吃饭的环境,有点军训时候统一在食堂吃饭的感觉。饭吃到八分饱,秀就开始了。

红磨坊主要是歌舞,有男有女,同台演出,演员不用过多衣物修饰,而靠身体的动感美来打动人。歌舞表演就是音乐加舞蹈,中间穿插一些杂技,杂技演员就不是靠身材,而是靠功夫了。总之是一场热热闹闹的秀。

我想,假如女演员正经穿上衣服,那么这一场戏还成不成立?我想还是成立的,只不过噱头少了许多,恐怕也会少掉很多“慕名而来”的观众。

疯马秀则不同。疯马秀的厅里没有餐桌,而是一个小酒桌,票价里含一小杯香槟。座位设计也比较合理,个人的空间恰好不是特别拥挤,有种影院的感觉。场地比红磨坊小得多,舞台离得也更近。

疯马秀是灯光秀,个别演出演员是完全不穿任何衣服的,灯光就是她们的衣服。整场观看的体验完全是沉浸式的。看得让人直咽口水但是却没有产生什么生理反应。

我更喜欢疯马秀的原因就在于,它完全利用灯光和女性的身体营造出了超越生理的审美体验,让人有一种升华了的感觉——也不知道是不是有那一杯香槟的作用。

同样的问题,如果疯马秀的演员穿上衣服,那么这一场秀还成不成立?我觉得就不成立了,除非他们穿上让人看不出来的紧身衣,仅仅是护住关键的部位,但是这试试上也并没有改变演出呈现的面貌和感官体验。

这就引申出了我的终极结论:有些物化是表面的物化,是把一种特征当作一种卖点,是挂羊头卖狗肉; 而另有一些物化是把这种特征真的打造成一种艺术品,以一种超越其本身的面貌来呈现更高级的体验。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脱衣舞秀有它的原罪,无论我们怎么洗,那都是男权背景下的产物。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这种演出的形式,它到底符不符合对于女性的尊重,这是非常值得深入讨论下去的议题。

《荀子》的《议兵》篇前一半是荀子和临武君还有赵孝成王的对话。下面一半集结了另外两则对话,一则比较短,另一则比较长,都是荀子回应非常尖锐的提问,不妨来看看荀子答得如何。

满口仁义怎么还舞刀弄棍?

第一个对手是自己的学生陈嚣,可是这个学生一点不是省油得灯,他的问题直接触及了儒家理想主义得实质!他说,老师啊,您讨论兵法,总是以仁义为根本,但是仁者爱人,义者循理,那还要打仗干嘛呢?打仗都是为了争夺啊?这不是违背了仁义吗?这个自相矛盾的局怎么解呢?

荀子答道:仁者爱人,恰恰是因为爱人,所以厌恶别人加害于人;义者循理,恰恰是因为讲道理,所以才厌恶别人不讲道理乱来。而用兵打仗,就是为了紧暴除害,而不是为了争夺。

仁人用兵,如天降甘霖,大家都求之不得,比如尧舜禹商汤文王,他们都是仁义之师。所以周边的国家青睐它们的善政,远方的国家仰慕它们的仁德,兵不血刃,就可以征服天下。

荀子这是在说,为了达到最终善的目的,恶的手段是可以采用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采取恶的手段真的可以走向善的目标吗?

首先的问题就是,恶行本身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罪恶就像滑滑梯,一旦走上,就有可能不断地丧失底线,而越走越低,最终可能失去一切的底线。

其次,即便是通过恶行,达到了可以扬善的阶段,但是恶行带来的损伤却是永久性的。

所以荀子之道的真谛在于后面的那一手——不战而屈人之兵。也就是说,只要出兵,必是万民归附,兵不血刃。这还是回到了儒家一脉相承的“仁政”。只要政治清明,自然不会有国家敢来挑事。

荀子在儒家的光谱里已经丢掉了所有的清高,妥妥的是一个实用主义,可是和法家观点比起来,还是带有理想主义光环。

慢慢来真的比较快吗?

第二个对手也是自己的学生,这个学生后来发迹成了秦国丞相,他就是李斯,他问的问题更加现实主义:秦四代都能打胜仗,军队所向披靡,威慑诸侯,根本不是靠什么仁义,都是怎么高效怎么来!这个问题您怎么解释?

荀子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你所说的高效那并不是真的高效,而我所说的仁义,那才是真的有效。仁义是用来治理政事的,政事得到治理,百姓就喜爱君主,百姓喜爱君主,就愿意为他牺牲。秦国四代都能打胜仗,可还是每天忧心是不是会被其他诸侯联合起来打败,这就是末世之兵,没有顾及根本!

从事后的角度来看,或许荀子也是有道理的,毕竟秦二世而亡。虽然历史错综复杂,但是在汉代对秦的反思中,儒家的“仁政”确实得以拔高。

荀子于是批评李斯:你舍本逐末,计较这一时胜败,却没有仁义之心,所以才会世道混乱。他接着阐述自己的核心观点——礼的重要性。

在论述礼的重要性时,荀子没有采取孔孟那种探寻礼背后的仁义本质的方式,而是直接从礼的好处和作用开始——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

循礼用兵治国,可以事半功倍。只要行礼义,民心归附,就不需要搞什么军备竞赛; 只要行礼义,公道自在人心,不需要大量的刑法,只需“刑一人而天下服”。只要以“礼”治国,明晰道义,规定名分,以时使民,真诚爱民,上下同心,实在有不服管的人再实用刑罚,这样的国家对外不需要竖起高墙,对内不需要维稳,岂有不强的道理?

接下来荀子进一步深入,谈及人性。人做事有两种动机,一种出于利益,一种出于道德。如果仅仅以利益驱使,那么人民不可能为国卖命效忠。利益可以有,而且需要善用,仁者的赏罚之道在于顺势而为,“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长养之,如保赤子”,这样一路下来,政令稳定,风俗统一,实在是有不服从的人,百姓自然会主动要把他去除,这个时候顺势使用刑法,不需多大功夫,天下就可以大治。

一个国家如何兼并另一个国家?有三种方式:以德兼人,以力兼人,以富兼人。以德兼人,“彼贵我名声,美我德行,欲为我民”,这是收服人心,让对方的民众心服口服,心向光明,采用这种兼并方式的人可以称王;以力兼人,“非贵我名声也,非美我德行也,彼畏我威,劫我势”,那是对我的惧怕,这种时候如果兼并,就必须要用力气,用完了力气,自己的实力就会削弱; 以富兼人,“非贵我名声也,非美我德行也,用贫求富,用饥求饱,虚腹张口来归我食”,依靠收买和诱惑,最终会使国家走向贫穷。

可见,在儒家的体系下,以德兼人,是上上策。也只有真正靠自己的政治清明征服了人心,政权才能稳定长久,不会陷入衰弱和贫穷。

反观当下,也有很多“兼人”的事情正在发生或者将要发生,这需要我们反思,到底我们采取的是德、力还是富;同理,当有不稳定的因素出现的时候,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我们的自信是一种符合仁义道德的自信,还是一种对极权的归附之后的噤声?

这是读完议兵篇值得好好思考的内容。

和女友在一起五年半的时间了,关系一直很好,而且有越来越好的趋势。这其中不能排除客观的因素,我俩一起考入法国的工程师学校,这五年半的时间基本都生活在一起,除了上学上班,形影不离,我们的交友圈子也非常一致,这导致我们的生活里没有什么可以产生感情危机的花花世界。除了客观条件以外,总结一下大约有三条经验比较值得分享:

1.互相尊重。我们两个在关系上是平等的,这种平等首先来自于经济上的平等,直到今天,我们依旧保持着 AA 的习惯,各自记账,每个月底平摊开销。这一条我分享过,被评论区铁直男诅咒早日分手,不过我觉得他可能想多了。这个平等的经济基础是保持我们互相尊重的压舱石。 当然,我相信绝大多数亲密关系做不到这样,甚至大家会认为这不够 “亲密”,对此我不予置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我们俩的观念在这一点上可以达成共识,那么就是对我们最好的选择。

相反,如果一个女生要求和一个极为慷慨的男生 AA,可能会被误解为对他男子气概的侮辱 —— 虽然我认为这是男方的问题。不过讨伐男权不是这条留言的主要目的,暂且不谈。

2.互相尊重。这一条说的是劳动上的互相尊重。我从不认为女性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所以家里面做饭扫地这样的事情基本都是我来做,但是她会收拾桌子洗衣服(把衣服放进洗衣机和晾衣服)每次一起去买菜的时候我负责拉着小车子回家,回家之后我就往沙发上一摊,她负责把东西放冰箱。

在家务上,我曾经有过不满,觉得每次上完班拖着疲惫的身躯还得回家做饭,实在是太累了!可是转念一想,她做饭不也是拖着疲惫的身躯,何况她的力量本来就不如我,那我理应把这一部分责任承担起来。我们的共识就是,如果我实在累得不想做饭,那她负责点外卖。

我们深入地讨论过关于家务分配的问题,讨论的结果是其实我做了很多显性的家务,而她做了非常多的隐性家务,很多需要查 / 记 / 买的东西都是她来操持的,其实她在家务上的付出完全不比我少。在这之后,我只会倾诉自己的累,而不会再抱怨不公了。

3.互相尊重。最后的尊重来自于我们无话不谈的坦诚。我在这里写下的每一句话她都不会感到意外,因为这就是在我们之间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和对话。我们有过矛盾和冲突,也有过冷战和泪水,最后的解决方式都是沟通和对话。

沟通和对话不是建立在 “你是我的女朋友” 或者 “我是你的男朋友” 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 “我是我”,“你是你” 的基础之上,只有我们互相承认对方是独立的个体,而不放在一种既定关系模式下对话,才能真正发现对方和自己思考不同的地方。 但是在这一点上,做得更好的明显是她了~

我相信,任何一段关系出现了问题,一定是因为他们没有互相尊重。如果互相尊重,有些关系压根在一开始就不会建立;如果互相尊重,关系出现问题的时候就不会找不到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即便是分开,那也是互相尊重的和平分手,而不是尔虞我诈的胜负对决。

王道与诡道

《荀子》里有一篇《议兵》,讲的是荀子兵法。

这篇对话发生在赵孝成王、楚国将领临武君和荀子之间。说是对话,其实主要还是荀子自己的大段议论。《荀子》这本书的风格就是这样,不像《论语》的问答,也不像《孟子》的论辩,而是一篇篇申论。《议兵》这一篇反而有一些不同,加入了一些论辩的过程。

临武君是一个将领,他的视角来自于战场上的实战。当赵孝成王问到用兵之道的时候,他说道:得到天时地利,然后观察敌军的变动,再对手之后采取行动,但是却能赶在他之前完成,这就是用兵的要术。

我认为临武君对于兵法的总结相当精要,可是荀子则不同意这种说法。他回应:凡是用兵打仗的根本在于“壹民”,也就是统一民心。善于让人民依附的人那就是善于用兵的人。荀子使用了一种属于儒家的万能答案——用兵之要在用兵之外,而在于民心。

临武君一定感受到了这个儒生的陈词滥调,他立刻反驳道:错了!用兵最要看的是,用兵最需要做的则是,虚虚实实让人看不出从哪来要到哪去,这才是孙子吴起这种大将无敌于天下的用兵之法,何必一定要等到人民的依附呢?这最后一句算是对荀子的回应:“岂必待附民哉!”

作为一个将领的视角,他需要立刻在战场上做出制胜决策,“附民”对他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而做出制胜的决策,则在于“诡道”,毕竟兵不厌诈。

我再次认为临武君的总结相当精要,可是荀子又不同意这种说法。他答道:不行!仁人用兵,乃是贯彻王道;而您的兵法,搞权谋算计,那是诸侯级别的用兵之道。权谋算计能够生效,那一定是因为对手上下离心离德,让您有可乘之机。可是如果对手上下一心,如尧舜之师,使诈无非是以卵击石,不讲武德。同理,如果我军上下一心,民心所向,对手使诈也同理无用。倘若民心不附,则军心不稳,而我军乃仁人之师,必是民心归附,这时就算对方将帅使诈,轮不到我们应对,自然有他们的人民来告知我们,戳穿他们的诡计。

所以,只要仁人被使用,国家一定会日渐光明,诸侯先顺服的就安心,后顺服的就会感到危机,想要和它作对则会被削弱,想要造反则一定灭亡!

这里荀子釜底抽薪,说明了为什么“仁者无敌”不惧诡道。那为什么仁者之师不能兵行诡道呢?因为所谓诡道,那就是不光明正大的方式,既然不光明正大,那么就没有办法守住仁,无法守住仁,就丧失了仁的护佑,上下离心离德。所以仁者之师不能行诡道,反而要行正道征服人心。这一点在思辨上行得通,但是真正放到实际中来,则未免显得有些过于理想主义。

在国际政治中,一直有理想和现实两条线贯穿其中,临武君走的是现实主义,荀子走的则是理想主义。我们总倾向于理想现实两手抓,可是事实上很多东西的本质就是矛盾的,我们必须要做出选择。

比如煽动民族主义情绪就是典型的“诡道”,它有用却不仁,看似让民心归附,但其实却是通过树敌而不是兼容,我们该不该使用呢?作为一个决策者,常常要面临这样的选择。这样的论辩因时因地而变,是不会有终点的。

奇怪的是,这两个人竟然就这样被说服了,毕竟这是荀子自己的书嘛,肯定要着重宣扬自己的厉害。于是后文临武君认真请教了荀子的设兵之道、为将之道和王者之师的军制。

设兵之道

于是孝成王和临武君虚心请教荀子到底使用什么办法来管理军队。荀子说:大王是最重要的,将领所需要做的都是细枝末节。国君贤德则国政昌明,国政昌明国家就强。所以最高级的方法是推崇礼制,奖赏功劳;第二等方法则是提高工资、重视节操;最次的方法则是重视战功但是轻视礼节。

爱惜将士、爱惜民众、政令的施行有信用、民众齐心协力、奖赏够意思、刑罚够厉害、武器厉害、重视用兵、权力集中在一人手上……做到这些就能变得强大。

所有这一切集中在一条之上 ,那就是“礼义教化”,这是荀子设兵之道的核心。以礼义来规范人的德行节操,这样就能打造王者之师。但是落实到具体的做法之上,似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后面荀子再次说明了为什么推崇“势诈”不如推崇“仁义”,举例子说明那些善行兵诈之术的将领,最终都没有长久——“胜不胜无常,代翕代张,代存代亡,相为雌雄耳矣”,这种方式君子是不会使用的。可是仁义之师也有失败的,荀子解释道这些是因为他们虽然触及了皮毛,但还没有登堂入世,所以只能称霸,不能王天下。当然这就开始有点诡辩了。

为将之道

接着向荀子询问为将之道。荀子说:知莫大乎弃疑,行莫大乎无过,事莫大乎无悔。关键是:弃疑无过无悔。他尤其补充一句,一定成功是不可期的,做到无悔就很好了。后面是大段大段的排比说明具体应该怎么做,属于“荀子兵法”的核心要义:

首先是“六术”,也就是为将的六个面向:制号政令,欲严以威;庆赏刑罚,欲必以信;处舍收臧,欲周以固;徙举进退,欲安以重,欲疾以速;窥敌观变,欲潜以深,欲伍以参;遇敌决战,必道吾所明,无道吾所疑。简单来说就是走正道,政令要有威望; 赏罚要讲信用; 营寨仓库要坚实; 进则快,安则稳; 观察敌军,要隐蔽深入,参考核实各种消息; 决战的时候,要按照心里有数的方式行动。

其次是“五权”,也就是五个需要做对的关键选择,也是对于将领的提醒:无欲将而恶废,不要对于自己的下场考虑太多而不能顾全大局;无急胜而忘败,不要为了打赢而不顾一切;无威内而轻外,不要对内严苛但是轻视外敌;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不要见小利就忘了考虑它的害处;凡虑事欲孰而用财欲泰,凡是考虑事情要三思,使用钱财的时候不要吝啬。

再接下来是“三至”,也就是三项最至上的原则:可杀而不可使处不完,可杀而不可使击不胜,可杀而不可使欺百姓,宁可被杀,也不能让军队处于危险的境地; 宁可被杀,也不能打必败的仗; 宁可被杀,也不能欺负百姓。在这三种情况下,将领是可以违反君主的号令的。这里其实也透露出了荀子观念中“礼义”在一些时候可以大于君王的命令。

最后是“五无圹”,也就是五种不懈怠:敬谋无圹,敬事无圹,敬吏无圹,敬众无圹,敬敌无圹。谋划不懈怠,做事不懈怠,对待官吏不懈怠,对待群众不懈怠,对待敌手也不懈怠。认真备战,从开始到最后都谨慎考虑,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

王者军制

最后请教荀子的是军队的制度。从将领到士兵,全部都要各司其职,为自己的责任效忠。做到“顺命为上,有功次之”,也就是说首先是顺从命令,其次才是想着自己立功。这一点和法家的思想颇有不同,法家比较实用主义,用人头作为绩效,大家拼命为了业绩往前冲,而儒家的这种考核方式,显然属于比较温和,可以说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过荀子也有自己的理由,因为第一线的兵卒未必能够看到大局,不知道将帅的用意,如果各行其是,则没了章法,坏了大事,所以“令不进而进,犹令不退而退也,其罪惟均”,冒进和逃跑是一样的罪过。

接下来荀子提醒,打仗打的是对方的军事力量,而不是平民百姓。一定要优待百姓,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子民一样对待,这样才能得到他们的拥护,才能施“王道”,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

最高的境界是:“王者有诛而无战,城守不攻,兵格不击,上下相喜则庆之。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师不越时。故乱者乐其政,不安其上,欲其至也。“


至此,荀子与临武君再赵孝成王面前的对话就告一段落。荀子再后面从三个角度论述了自己的”兵法“,但是其本质还是在于”隆礼义“,”施王道“,如果能做到占据意识形态的高点,那么自然是得民心者得天下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攻心为上,何为攻心?那就是用自己清明为民的政治来吸引民心的归附。